第59章 灯影诗人古古怪怪
她少年时期参加特训,在缺衣少食的边陲小国极限生存过一年,每日于战火纷飞中思考如何保全性命,故而什么苦都吃得下去,却不太擅长吃甜。
托着宁恋,她像没碰过糖的人捧着一颗偶然得到的糖果,馋得直咽唾沫,但连揭开糖纸舔都不舍得舔一口。
给你做小零食吃?
穷尽想象,姜风眠把能想到的最好的待遇,都毫无保留地施加到宁恋身上。
不是说等下再吃饭吗?等结束工作,做一顿好吃的大餐
宁恋闲着无聊,跟来当小累赘碍姑姑的事,还要质疑她为何横生枝节拉低效率。
零食是零食,饭是饭。做些点心,算白饶给你的。
饶是额外多给的意思,姑姑说,不需要宁恋付出代价,就能比自己多吃。
两人去采野生浆果。
姜风眠是易出汗体质。但她愿意的话也可以通过调节呼吸的方式,逐步将体温稳定在不会出汗的范畴。
怕汗透衣衫渗出潮气令侄女不爽利,她将吐息控制得悠长而平稳,步伐也缓慢有力。
同一天,姜乐顾不上管一声不吭就跑去度假的一对姑侄,还在为公司的资金链问题殚精竭虑。
窟窿说到底是常娇给她搞出来的,所以常娇为她填坑,她不感恩,反而怨怪对方能力不足填不完整。
叩叩。
秘书李莲敲响了她的办公室门。
这女人是打小为她效力的,绝对忠诚于她。
古代有豢养的死士,也有侍读的书童。那李莲就是二者的结合在现代的体现,陪伴她读书论道,也随她出生入死。
名字不能反映一个人的气质,有时还会相反。常娇不娇,李莲也不是濯清涟而不妖的清艳。
lilyan(莉莉安),进来。
姜乐呼唤秘书的英文名。
不必透过玻璃窗去瞧,光听熟悉的脚步声,她就意识到来者是谁。
早已被分配给宁恋当助理的女人,此时此刻抱着一沓文件进来,演也不演地对姜乐单膝下跪,展现和她之间的主仆情深。
这是一个很刚硬的青年女性,骨架高大,背挺得笔直。
涂着烈焰红唇还是看着没滋没味,她化了妆也和漂亮不沾边,只能说是容貌端正。
粗看她没什么特别,棕褐卷发盘在脑后,白色粉底遮不住雀斑,眼珠的颜色略浅。
细看才会发现她那突出的颧骨、宽阔的肩背分明是外国人的特征。她是混血,被姜家捡回来养的孤儿。
姜乐弯下腰,惋惜地托起她的下巴,指尖用力抵住涂脂抹粉的肌肤:
你要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就好了。就能帮上我更大的忙。
对不起。我已经尽力修饰外貌了。
李莲道歉,全然不在乎主人的尖尖指甲划破了自己的脸颊。
她出身不好,幼时便拥有与年纪不匹配的成熟,唯独一点和孩童无异,就是格外讨厌生离死别。
换言之,她讨厌被重要的主人遗弃。只要能留在对方身边,些微痛楚不足挂齿。
你的尽力一文不值。还是那么不出挑。带你出席上流宴会,站在演员和模特堆儿里,你只有身高还算可以,不至于泯然众人。
姜乐松手,摩挲着鲜红的美甲,轻蔑撇嘴。
是,非常抱歉。
李莲依然好脾气地承认错误。
从见面第一天起就认定姜乐,自小到大对方让做什么,她就做什么;对方说什么,她就毫无异议地附和什么。
她会照顾姜乐,即使对方并不需要;她逼迫自己加快步调,不停地不停地追逐,生怕对方走太快,不要自己了。
她付出一颗真心,不怕受伤。
主人会不会因此对她多点留恋呢?答案是否定的,她心知肚明。
可她也不介意。经年累月的共处,让她被主人同化了。
她是和姜乐出双入对的女伴,观念一个模子刻出来的,凡事和姜乐一条心。
双方都认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,心不狠难成气候。既然心狠了,对她无情岂不是理所应当的么?
姜乐说该收买人心时就收买,不管要付出的是金钱还是美色。
李莲就自愿被姜乐驱使,做包括引诱人在内的所有脏活累活。
其实姜乐本人要好看些,更符合本土的审美。
但她忙得脱不开身,想亲身上阵也力有不逮,算来算去勾搭的女人也没超过一只手的数,固定伴侣更是就李莲和常娇两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