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84章  昼宙骤漆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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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惜想象中的吻并没有落在我的嘴唇。可惜当时的我完全没有力气。

这个人太不懂得趁人之危了!我都不知道是欣喜更多,还是失望更多。

我跟她之间有太多太多的回忆,能和她一起长大,这是我最庆幸的事。

这其中最难忘记的,大概是她主动要求与我在校庆上的那次合奏。

那日通过班主任老师的嘴,轻飘飘得到询问的我总觉得心脏像是被一根柔软的羽毛拂过,她总是这样,总是用这世上最温柔的方式陪伴我,一同她这个人本身。

我们走上校音乐厅的庄重舞台,一同享受开始前的沉寂,享受对视时的心照不宣。台下有志同道合者与我们共同屏息、沉沦,直至一曲毕后响起此起彼伏的掌声,我抬手向她,她扬唇起身,我们共同谢幕。

那个午后,在那片舞台之上,在那六分半里,所有的艳羡统统砸在了我与她身上。

所有人都见到了云思雨和言之在一起时的样子。

那时那刻,我带着对音乐的满腔热忱,携手十六七岁爱慕的青梅,方才有所体会,何谓青春之盛大。

在爱情到来之前,总有人好奇它的滋味,害怕到来时无法及时辨认它。

大家查询、探究,而已经体会到的人大都会留下一句,“等你碰到就知道了”。

不得不说这句话很有道理,即便它是由友情作为起始,也能让我察觉得到。

这种感觉的确很抽象。明明是像平常一样的靠近却会让人不敢挪动脚步,明明是从小到大已经看习惯的脸却会突然觉得害羞,明明拥有同样的身体构造却忍不住也想探究她的。

触碰、牵手、拥抱不知道在哪一刻起突然因为眼前这个人变得特殊,甚至想索取更进一步的亲吻,期待那个每日都能共同见证黄昏的未来。

她总是比我大两岁的,所以先我一步去了北音。我没想到言之这样的人有一天也会因为爱情患得患失,毕竟她总是有一股“尽在把握”的稳当态度。

但在那个鲜花灿烂的初秋,她却延缓了我的告白申请,因为她想要一场“不与云思雨分手”的恋爱。

爱让人变得奇怪,变得多思多虑。曾经说被喜欢的人表白就立马答应的人选择了暂时不接受,曾经从容不迫应对自如的人因为要远行而惴惴不安,曾经慷慨解囊的那个人在临别时对我说“好好学习”。

说让我再想想的是她,不想让我喜欢上别人的也是她。爱总是让人做出自相矛盾的事呢。

两年,我们经历住了自己设置的距离和时间的考验。它们因少年人的青涩而显得稚嫩,因十几岁的年纪而显得笨拙。或许在别人眼中这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考验,但没关系,在踏入北音大门的那一刻,这些都不重要了,因为我好像忽然拥有了时光机,它载着我去到了很遥远的未来。

其实未来也没什么,有音乐,有她而已。

青梅敌不过天降吗?不知道,只知道有个人门也不敲就走进了我的心房,自然而然地就成了里头的钉子户。

初恋走不到结尾吗?不知道,只知道地球上几十亿人,我不会有和她之外的另一场恋爱。

这封信我写完了,该去和她吃午饭了。

第68章 凿凿的第二篇小绿书

passica。

说起来,我的英文名字倒是没有什么特殊的讲究,只是因为这么叫很好听。

其实我有时候会联想到puppy这个词,云思雨说passica这个名字有一股饼干感,我倒是觉得有一股狗感。

我的大名言之是外公外婆给我起的。据说当年爸妈想叫我言一,因为妈妈说想要简洁又好听的,这样考试的时候可以赢在起跑线上;爸爸说很喜欢中国的古诗词文化,希望孩子的名字可以有一些诗词韵味(可能因为言这个字就很有诗词韵味了吧,所以他才没有反驳言一这个名字)。

感谢外公外婆力挽狂澜想出了言之这个名字。

我们家的亲子关系大概更像朋友,妈妈会八卦我,譬如在学校有没有人向我表白,或者我有没有喜欢的人,爸爸则会凑过来和妈妈一起好奇。

我没有喜欢的人,也不喜欢交朋友。

班上的同龄人都十分无趣,他们幼稚又虚荣,我不想和他们说话。

而且唱歌几乎已经夺走了我全部的热情,所以我这辈子大概很难会有喜欢的人。

但人不能轻易立flag这件事是真的,上天爱好打脸,不然也不会让我在三年级的时候搬到云思雨家楼下。

那年的夏天很热,我们从沪城的东北区搬到了西南区。

搬家的前因并没有什么跌宕起伏,只是由于我们一家更喜欢这里的环境而已。

我依稀记得搬过来的那一天,太阳烤得我差点熟透,流下来的汗应该足够淹死我自己。而就在那种时候,我最狼狈的时候,我居然遇到了我的偶像云澜!

更没有想到的是,她居然就住在我家楼上。

忽略掉浑身汗涔涔、头发乱七八糟的羞耻感,能和偶像说上话还是令我很开心的,她私底下的性格亲和热情,让我并不感到局促。

而就在她身旁,有一道目光一直注视着我,我回望过去,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云思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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