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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

十月二十三, 崔家。

用过晚饭,崔朗从主院上房出来,慢悠悠往自己的住处走。

他今儿心情不错, 因为长平侯府终于送来消息, 让他们家准备后日十月二十五, 这个月的吉日那天去长平侯府提亲。

等了八天, 终于等到了好消息,想到即将要娶到庄蕙这样的女孩子为妻,崔朗实话实说, 他是高兴的。

而那个人, 自从上月一别,他就再没见过,而最近,也很少想了。

不可能的事, 不可能在一起的人,想就是庸人自扰, 为难自己。

何况,他的确不是只喜欢男人的那种人, 女人他也并不排斥。

甚至他从前之所以会亲近男人,也是从小他娘就耳提面命,让他要洁身自好,既是保护身体,也是爱惜名声, 如此长大了才能给他娶个好媳妇。

他就是被管的太严,不敢逛花楼,也不敢跟身边的丫鬟调笑亲近,所以在被人哄骗去了一趟小倌馆后, 发觉原来男人也可以貌美如花,也可以娇滴滴,所以才对那个人上了心,动了情。

想到貌美如花,想到娇滴滴,崔朗脑海里便不由浮现出庄蕙的身影。

到底还是女孩子更甚一筹。

何况娶庄蕙为妻,既于世俗上是正常的,也于崔家有好处,何乐不为呢?

他会好好对庄蕙的,他也绝不会再去见那个人。

就让他们过去的那两年永远埋在心里,永远也不让任何人知道好了。

崔朗正默默想着,贴身小厮匆匆赶来,低声道:

“大爷。”

崔朗回神看过去,不等发问,一块温润的玉佩便塞进了手里。

小厮声音更低地道:“云公子打发人来传话,说想见您。”

崔朗捏了下手中带着温度的玉佩,那是他和云笙的定情信物,是他送给云笙的,上月他跟云笙诀别,云笙不肯把玉佩还给他,于是他便把自己手里的另半块也给了云笙,以此向云笙表明,他已下定决心,不是随口说说的。

这段时间他没再去找云笙,而云笙也没再找他,现在这是何意?

见崔朗不说话,小厮低声催促道:“大爷,云公子的人在后门等着呢。”

不管云笙是何意,他既已做了决定,那就不能再见他。

不能给自己,也是云笙希望,还得小心防备着,若是他和云笙的事叫庄蕙,又甚者是长平侯府知道,那不止他要完蛋,崔家也要!

崔朗很清醒,于是他把玉佩又还给了小厮:“告诉他,我没空。”

小厮愣了愣,握紧玉佩,转身快步去了。

已经是初冬时节,天黑得快,这么几句话的功夫,天就已经黑透了。崔朗已经没了慢慢散步回房的闲情逸致,心中烦闷,他快步往前去了。

虽然话早已说清楚,刚刚也直接拒绝了见面,但他的心到底乱了,一路边走边忍不住想,云笙为什么要见他,应该不是有什么事吧?

回到房中崔朗坐不住,焦灼等了会儿后,到底命丫鬟去找小厮。

想着得问一下云笙的人,别不是云笙遇到什么难处了。

若真是如此,他便是不见人,也该出手帮一把。

却没想到小厮很快来了,但脸色却明显不对劲,崔朗心头一跳,忙撵了丫鬟关门,然后急急问小厮:“怎么了?出什么事了?”

小厮伸出手,手里赫然握着一把头发。

崔朗惊得失声:“这是什么?!”

小厮:“是云公子的头发,他让带话,若是您不去见他,下回送来的便不是头发了,而是……他的手指。”

崔朗:“他疯了不成?他到底想干什么?!”

小厮:“他说他只是想见您一面。”

崔朗:“我已经跟他说得很清楚,我和他不可能再继续了!”

小厮沉默没说话。

崔朗没去接云笙的头发,他在原地急得团团转,过了会儿,又问:“他可是有什么难处需要我帮忙?”

小厮摇头:“没说。”

崔朗:“只是要见我?”

小厮:“是,他打发来的人是这么说的,说今晚必须要见到您。”

崔朗:“可我不能再见他,尤其是现在,不能……”

小厮:“那我去回了?”

崔朗痛苦点头,却在小厮走到门口时,又突然改变主意:“算了,我还是再去见他一次,这次我一定跟他把事情说清楚!”

……

春来茶馆。

云笙穿一件月白长袍,墨发如云,十指纤纤,一张脸虽然较女子要长得稍稍大了点,但因为描了眉,涂了唇,还擦了面脂,所以看着挺俊的。

蒋来的目光在云笙脸上看了片刻,又转回到自家世子脸上。

嗯,他不用担心自家世子有断袖之癖了,因为他黑着脸,满脸都是不耐。

反观云笙,跪在地上瑟瑟发抖,可怜无助,要不是知道他是男人,还真觉得他像是女人一般凄美可怜,让人想同情一下。

崔朗那狗东西,眼光还真挺好!

就是既然喜欢男人,那就好好喜欢呗,偏还想娶个妻子,偏还敢把主意打到大小姐身上,简直是活腻味了!

要知道他家世子可是最护短的人,既然接纳了大小姐这个妹妹,那知道这事就不可能不管。还有他,看在那些小蛋糕的份上,他也得替大小姐出口气!

因不知道赵长霆的真正身份,云笙脸色煞白地道:“公、公子,奴家和崔公子,奴家和他当真是……”

眼见云笙这么说话赵长霆脸色更难看了,蒋来冷声道:“你好好说话!”

云笙茫然:“奴家有好好说……”

蒋来打断他:“你一个大男人奴什么家?你奴的哪门子家!”

云笙沉默,他习惯了啊。

他是伺候男人的,又不是伺候女人的,难道他自称爷吗?

但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,何况他还得护着崔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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