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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 初恋日记3

盛冬迟忽而改变了主意,把她抱坐到就近的高脚柜上。

“宝宝,穿百褶裙好漂亮。”

男人俯着身,两臂困在身前,这副痞帅浓颜背着光,那颗黑色的鼻尖痣明显,清冽气息覆了下来,很深刻的性感。

时舒发觉很受不住,他这种强势又侵略性的目光:“高中大家都一样穿的。”

“不一样。”盛冬迟目光锁着她,“你是人群里最漂亮可爱的那个。”

“有一次,还别了个小猫胸针。”

时舒说:“你怎么记得呀。”

突然,她想起来明明别的很隐蔽,就连她当时的同桌,都完全没发现,脸顿时红透了:“混蛋,你高中都往女孩的哪里看啊。”

盛冬迟偏头,唇角勾起,没忍住,他老婆实在是太可爱了,低头,脸深埋进她的肩窝,很肆意又混蛋地笑了起来。

隔着两片紧挨的胸膛,共振着那股有颗粒感的笑声。

“混蛋,你还好意思笑啊。”

盛冬迟笑够了,总算是肯抬头,微挑了挑眉:“宝宝,在你的眼里,你老公就这么混蛋?”

“难说。”时舒有些难为情了,毕竟刚刚她一时条件反射,脑抽了,怎么想盛冬迟也不是那种人。

盛冬迟说:“宝宝,好伤心。”

时舒说:“那我给你道歉,哥哥,我刚刚不是这个意思。”

她好乖,黑白分明的眼眸,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。

时舒问:“那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?”

她那时候跟他又不熟,印象中那天他们也没怎么打过照面,他那样一个天之骄子,众星捧月,要在礼堂台上优秀发言,身边围满了人,应该不怎么会注意到,习惯在角落力待着的她。

盛冬迟觑着她,手指点了点侧脸:“宝宝,亲我一下,就告诉你。”

“卖关子。”时舒嘴上这么说,还是好奇心占据上风,凑近,在侧脸轻碰了碰。

“可以了,快说。”

盛冬迟觑着她,笑得无辜又混蛋:“宝宝好敷衍,记忆力突然衰退了,怎么办。”

时舒心想,谁记忆都比不过他,他们高中举办过趣味竞赛,比拼记忆力,当时他就以一敌一个小队,得了断层第一,最强大脑说得就是他这种学神。

又使坏,他每次都浑得坦坦荡荡,明目张胆的,时舒直勾勾盯了几秒,微抿唇角,又凑近,咬了口他的下巴,有点重。

“行了吗。”反正就是不想让他如意。

盛冬迟看她这副再不顺着她,就要炸毛的小猫模样,微勾了勾唇角:“当时小猫发卡掉了,谁帮你捡回来的。”

时舒说:“是一个男同学。”

她突然想起来了:“…是方楚奕。”他身边亲近的兄弟之一。

盛冬迟说:“当时是我捡到的。”

时舒心想当时还在高一,他跟她还在完全不熟的状态,除了同班同学那点很浅薄的关系,几乎没什么交集,很可能她的名字,这位天之骄子根本就不记得。

盛冬迟说:“后悔了,我当时就该亲手拿给你的。”

站在角落里安静乖巧的女孩,白衬衫百褶裙,系着温莎结,穿着双黑色小皮鞋,她很白,浓黑的长直发,绑了马尾辫,有种生人勿近的冷感。

他那时的想法是,身边太闹了,没必要去打扰那个女孩的安静,所以随手就塞给了方楚奕,让他帮忙去一趟。

时舒说:“你那时候肯定没多在意我。”

不然以他这副性子,不可能会假手于其他人,尤其是让异性,跟她有任何私下接触的机会。

盛冬迟问起来:“他那时候,有没有跟你说奇怪的话?”

时舒说:“没有,他就是过来,很莫名结巴了会,然后说,同学,你的东西掉了,就走了。”

盛冬迟挑了挑眉:“就这样?”

时舒说:“嗯,就这样。”

盛冬迟说:“那次从书店回来,他就惦记着你,嘴上挂着那个像沈佳宜的乖乖女,气质像仙女,可他怂,没两天就放弃了。”

时舒觉得那也不算是喜欢,顶多是一个男孩,对某个异性偶尔的在意,是在青春期很正常的反应,又心想如果方楚奕真的有当真过,盛冬迟也不可能是这个反应。

“我以前看过一个很喜欢的电影,女主角一直暗恋男主角,为了他变漂亮,变得优秀,可最后因为男主角的兄弟,也喜欢女主,这段暗恋也走向了无疾而终的结果。”

“如果你是这个男主角,会怎么选择?”

她的世界很小,也很狭窄,只能完完整整地容纳得下一个人,她想要能够被盛冬迟坚定地选择,无论在什么时候。

盛冬迟说:“我不是个有道德的人,如果你有点喜欢我的苗头,我都会把你抢回来。”

时舒想,这就是她最喜欢盛冬迟的点,他永远会把她摆在第一顺位。

她发觉盛冬迟也是个很矛盾特质的人,就连她从前,也被完全骗过去了,在她的印象和认知里,这位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子,球场上来去如风,行事又张扬肆意,如果喜欢上一个人,该是那种直白和热烈到疯狂,宣告全世界的强势。

可他偏偏默不作声地暗恋了她十年。

盛冬迟看她直勾勾地看着自己,有些明显的出神:“在想什么?”

时舒说:“哥哥,你真的跟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。”

盛冬迟问:“哪不一样?”

时舒说:“我以为的你,跟搞暗恋这件事就完全绝缘,你如果那天喜欢一个女孩,一定会让所有人都知道。”

盛冬迟说:“我以为是这样。”

时舒说:“可是在高中,你几乎没怎么正面表现过出来。”

她成绩退步,被母亲关在家里,大冬天他在楼下,特意给她送了块草莓生日蛋糕,以校园起义活动庆功宴的大家名义。

作文辅导课上给她耐心地批改数学卷,借着跟她交换作文指导的由头,私下花时间给她补习和答疑数学。

高三最后一年,站在台上唱情歌,为她改了句歌词:你会不会梦月亮,大胆又隐秘的无声告白。

毕业前夕,在他们彻底没联系的时候,广发同学寄语,她以为是随手路过,其实是他特意找这个由头,给她塞了张。

毕业后给她寄了封情书,正面写着邀请她看烟花,背面画着黑白速写。

至于重逢后,他的喜欢也躲在暗处,默默为她做了很多事情,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告诉她,克制得完全不像他这个人,不像他这个性格。

盛冬迟说:“小时候,有长辈开玩笑问,如果我以后有了喜欢的女孩,会怎样?”

“我当时的回答是,追她,然后告诉全世界她是我的女朋友。”

这说得确实很符合时舒,乃至众人对他的看法。

盛冬迟说:“直到碰到了你,我才知道并不是那么一回事。”

“我竟然也会有顾忌、小心翼翼的那面,怕被你讨厌,又忍不住去靠近。”

时舒勾住他的颈:“哥哥,谢谢你,我在高中的那段时期,是我这辈子最为敏感和高自尊的时期,表面上很冷淡,其实我很在意别人的目光和看法。

“如果当时你真的很主动,你那么引人注目,一举一动都被大家关注,那么高调地在大家眼皮子底下,我反而会很害怕。”

那时候的她,还远远不能承受这样炙/热的情感,如果当时盛冬迟真的追她,很可能他们就没有现在的结果了。

盛冬迟看着她的目光,突然变得黯淡了点,她的心思太好猜:“乖宝,别乱想。”

时舒突然问:“哥哥,你那时候……是不是真的被我伤到了?”

盛冬迟觑着她,这双黑白分明的眼眸,盛着温淡的迷惘和伤感。

“乖宝,我是真以为你讨厌我了。”

“你那时候,对男生都变得很冷淡,尤其是对我,像是个陌生人。”

时舒说:“不是。”

她其实很不擅长表达自己的内心,也很拒绝去跟别人表达内心的想法,那会让她很没有安全感,可她现在就很想说给他听。

因为他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她,她现在真的,也很喜欢很喜欢他了。

时舒说:“没有讨厌过你。”

“我是在跟自己较劲,跟自己拗着股闷气,你长得帅,家世好,成绩万年第一,人缘好,大家都想成为你那样的人,偏偏是在这样一个人的面前,我丢尽了所有的自尊和颜面,暴露了我最不想让人知道的一面,你越闪闪发光,我的高自尊心,就越不允许我再出现在你的面前。”

“而且我母亲当时一直在查我早恋,怀疑我跟你,上下学接送,换掉了我的手机,当时我也很怕再面对你。”

“那时候,我不懂事,伤害了你,我一直很抱歉。”

“我那时候,是不是还挺让你讨厌的。”

以至于多年,她仍旧在耿耿于怀,一直没有跟他道歉过一句,却又以为他那样的天之骄子,他不缺朋友,对他来说,在过去只是他一个不识好意的同学,多年不联系后,应该早就忘记了她是谁。

“乖宝,看着我。”

时舒兀自垂着眼眸,浓密的眼睫,很安静地微扇了下。

她的那股鸵鸟心态,故态复萌,她现在真的被他照顾得,又宠得太好了,所以就格外不能接受,也没办法从他听到一丁点的有讨厌过。

修长指骨握着下巴尖,强势又不容抗拒的力道,抬起:“宝宝,没有讨厌过你。”

时舒直勾勾地盯着他:“一点都没有过,就连一丁点念头,都没有过吗。”

盛冬迟肯定地告诉她:“没有。”

“乖宝,我连喜欢你,还来不及。”

时舒环紧他,脸完全埋进肩窝里。

盛冬迟低头:“乖宝,我喜欢你。”

“公主,我喜欢你。”

“宝宝,我喜欢你。”

“小朋友,我喜欢你。”

“你想听多少次,我都愿意说。”

“你老公,都喜欢你,想你到出差,想把你打包进行李箱带走,带你穿过的睡裙,随身带结婚证,炫耀官宣,愿意给我家公主当狗,你一撒娇,我就心软,对你一点原则和底线都没有了。”

“想让全世界知道你是我老婆。”

环住的手臂默默收紧,传来闷声:“老公,你这样,我会越变越坏的。”

盛冬迟说:“那就坏点,你太乖了。”

“发小脾气也行,跟我不讲理也行,宝宝,你老公只喜欢你,只宠着你,什么要求都愿意答应你。”

“只除了分手,唯一不行,宝宝,你只能是我的。”

时舒从他肩膀上挪开:“你怎么天天惦记着分手两个字啊。”

盛冬迟说:“宝宝,你赌气说过一回,故意气人,你老公要记清一辈子。”

“宝宝,你是我的。

“别让我发疯,对你做很混蛋的事儿。”

今天过得太美好,今晚夜色也太好,时舒为他穿了十七岁的校服小礼裙,跟十八岁的盛冬迟谈了场恋爱。

现在二十七岁的她,站在二十八岁的盛冬迟面前。

她现在好喜欢他,好想抱他,也好想感受到他的爱意:“哥哥,多混蛋的事?”

旁边有个彩瓷花瓶,里面盛着新鲜的粉白玫瑰,修长指骨折了枝。

她有头浓密的长直发,瀑布似的秀丽,那枝粉白玫瑰别到了鬓发边,白衬衫温莎小领结,百褶裙短筒白袜,漂亮清冷的五官,透着那股冷感的乖巧。

盛冬迟目光强势又牢牢地锁住她:“不做混蛋的事儿。”

“公主,今晚只想宠着你。”

“哥哥,我才不信你。”

时舒下意识伸手去拦,却被修长指骨捉住细白的腕,扯出来,按到了高脚柜上。

男人手掌很大,指骨修长,冷白掌背上青筋分明,能完全包裹住她的那只手。

很快。

百褶裙撑起的褶皱很漂亮,像海面被风吹皱的海浪,像晴空被风扬起的盛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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